1. |
進房時間(check in):下午03:00以後,退房時間(check out):上午11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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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如會晚到請提前告知,當日若聯絡不上最晚保留房間至18:00, 訂金不予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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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出示您的證件辦理登記及同時一併繳交住宿費;退房時請返還鑰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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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每次外出時,請務必將房門上鎖。(退房後若有物品遺漏未帶走,因個人觀點定義不同,除現金、手錶、戒指、手機等一般認知貴重物品外,其他物品經整房後本業者一概無保留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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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為維護住宿環境及享受渡假不受干擾之品質於住宿期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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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帶毒品、危險品、易燃物、酗酒、轟趴、嗑藥、聚賭、不法聚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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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全面禁止吸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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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如經發現本民宿有權請房客退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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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晚間11點過後勿大聲喧嘩,以保旅客享受住宿品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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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無提供廚房烹飪使用,若需餐具煩請自備。(包棟烤肉本民宿僅提供場地、洗手台、桌椅、烤肉架,其餘烤肉耗材及餐具請自備)。 |
3. |
人數限制: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加床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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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房加床費(含早餐) :平假日$500/人,春節跨年$800/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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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人(含早餐):平假日$300/人,春節跨年$500/人;三歲以下孩童不佔床免加收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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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超住情形而未告知,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並不退還訂房價。 |
4. |
取消訂房(依據消保會規定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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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不克前來,請於三日前告知,可退還30%訂金或順延日期,當日不退還訂金。 |
5. |
延期住宿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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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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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、超大豪雨警報、天災、道路中斷等不可抗拒因素,可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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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房間維護:房內擺飾請勿隨意移動或自行取走、損壞,違者一律報警處理。 |
7. |
因配合行政院環保署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政策,7/1起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,若有需求請於訂房時主動告知。 |